2024食堂设施设备采购机关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2024食堂设施设备采购机关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RH********(CG01);
1.2项目名称:2024食堂设施设备采购机关服务中心;
1.3招标控制价:294,722.00元;
1.4项目需求:2024食堂设施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1.5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及安装和调试,供甲方正常使用;
1.6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将产品免费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和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8月-2024年7月)任意三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2016]125 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近三年内行贿行为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行为记录证明;投标人所参与过的烟草行业的相关招标投标活动未有行贿行为,未被烟草行业列入黑名单;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3.13.1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5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srhjlfgs@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查询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同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3.2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B座438室(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截止时间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局(公司)烟草在线》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4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联系人:郭成
联系方式:0431-********
招标管理机构:长春市局(公司)采购办
招标监督机构:本项目招标全过程接受市局(公司)监督部门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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