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座观光电瓶车(燃油车)招标公告

十四座观光电瓶车(燃油车)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我公司将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刊发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十四座观光电瓶车(燃油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ZPRE-2016-6-392P磋(A99)

二、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它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商品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试验合格证;

2)贸易商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价格:

1. 2016年9月5日起至2016年9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2:00、13:30—16:30。

2.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

1.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市政务服务大厅118、119号窗口。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提供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商品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试验合格证;

注意:

1.如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商的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家商品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试验合格证。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10:30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10:30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贵阳市高新区阳关大道112号贵州煤田地质科技中心3号楼二楼会议室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贵州天河潭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吴湘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118、119号窗口(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

联系人:王工

电话/传真:****-********/****-********

十、账户信息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0153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油 观光电瓶车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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