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公司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西北公司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西北公司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6DQ3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北公司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施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开展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智能示范站建设,在数据采集、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设备诊断及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造,达到“无人值守、无人巡检、智能消防、智慧安防”效果,实现智能站场运行管理要求,具备少人站、无人站运行能力。
招标范围:甘陕分公司2024年高陵站智能站建设项目,银川输气分公司2024年智能站场改造项目,呼和浩特作业区智能站场建设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全面感知、自控提升、支撑网建设、数字孪生、智能巡检、视频融合、智能工地、智能预警、作业智能管理、智能消防等功能开发、乙供物资采购与管理、甲供物资的保管使用、地方关系协调、各项手续(配合)办理、单体和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配合(预)转资、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包含3个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限价金额 (含税价,元) | 站场数量 | 站场名称 |
标段一 | 甘陕分公司2024年高陵站智能站建设项目 | *******.69 | 1 | 高陵站 |
标段二 | 银川输气分公司2024年智能站场改造项目 | *******.68 | 1 | 中卫站 |
标段三 | 呼和浩特作业区智能站场建设项目 | *******.07 | 1 | 呼和浩特站 |
合计 | ********.44 |
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允许兼投但不兼中,如在标段一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高陵站、中卫站、呼和浩特站。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 3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CMMI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mmiinstitute.com/pars/?StateId=d54c66f6-1b55-4aab-bd97-f5c25bd5cb1d)。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日至今)至少有1项金额不低于 300 万的油气管道、电力、厂矿等智能化建设类似业绩。(注:智能化类似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孪生、智能视频巡检、视频融合、智能工地、智能预警、作业智能管理、智能消防等相关智能化、数字化系统建设类似项目)。
3.4.1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3.4.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与业绩证明材料对应的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未列入执行)。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已移出的按未列入执行)。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
本项目每个标段需组成不少于10人的团队,包含项目经理1名、软件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软件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且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PMP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管理师PMP需提供扫描件、官方网址查询截图,并本人签名,查询网址http://certification.pmi.org/registry.aspx
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
(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油气管道、电力、厂矿等智能化建设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①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③项目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方签字。
并提供与业绩证明材料对应的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自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服务承诺: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乙供相关硬件提供2年质保服务、软件提供3年免费升级维护服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明确违约责任,未提供视为不满足)
3.7.2涉及签约主体不同:依据西北公司与西气东输、北方管道签订的《资产划转与经营管理协议之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西北公司作为受托方实施招标,作为招标人,但投资主体和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和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输油气分公司。因此,本项目标段一甘陕分公司2024年高陵站智能站建设项目、标段二银川输气分公司2024年智能站场改造项目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标段三呼和浩特作业区智能站场建设项目签约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输油气分公司。
3.7.3设计单位不得参与其所设计智能站项目投标。
3.7.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法:
4.1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购买招标文件。(1)“注册”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需注册并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请采取电汇方式: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 “TC2406DQ3/标段X”)。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号:020*****192********。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经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潜在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潜在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CA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CA(与购买标书同时办理,办理时间约五个工作日,具体操作请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4.5潜在投标人如遇到电子招标平台使用问题,可致电客服热线:010-********。服务时间8:00-18:00(工作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来现场参加开标仪式。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标段。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准时进入开标大厅,并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并唱标完成后1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超过规定时间后未确认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正常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010-********。
8. 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4555号B座1001室
联系人:党红强
电 话:186*****00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6C 室
联系人:商旭、孙启帆、白艳婷
邮 箱:shangxu@cntcitc.com.cn
标签: 建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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