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第六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体群字〔2024〕21号)精神,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100号)要求,以及向自治区总工会报备的2024年自治区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为更好地选拔广西选手参加全国大赛,争取优异成绩,将于2024年9月在南宁举办“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
广西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三、比赛时间
游泳救生员:2024年9月20日—23日(4天,含报到、比赛及离会时间)。
社会体育指导(健身):2024年9月20日—21日(1.5天,含报到、比赛及离会时间)。
四、比赛地点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五、比赛项目
游泳救生员
社会体育指导(健身)
六、比赛标准
各赛项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要求为基础命题,适当增加部分技师、高级技师相关内容。
七、比赛内容
(一)个人赛
1.游泳救生员
理论知识:游泳救生的基本技术、游泳救生的观察与判断、游泳救生的赴救技术、游泳救生的现场急救、游泳公共卫生和安全常识、泳池救生管理、游泳救生员的培训与教学等。
操作技能:50米全能救生、100米浮标救生、游泳救生专业技术讲解、心肺复苏与自动体外除颤器的使用、模拟救生实操。
2.社会体育指导(健身)
操作技能:沙袋过杆、折返跑、半球跨越、健身球带球爬行、动作教学、运动计划设计。
3.个人赛成绩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加权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
(二)团体赛
1.游泳救生员
团体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
理论知识:游泳救生的基本技术、游泳救生的观察与判断、游泳救生的赴救技术、游泳救生的现场急救、游泳公共卫生和安全常识、泳池救生管理、游泳救生员的培训与教学等。
操作技能:4×50米障碍游泳接力、4×25米运送假人接力、浅水水中急救板的使用。
2.社会体育指导(健身)
操作技能:沙袋过杆、轮胎翻运、俯身叠加爬行、团体动作课程设计与展示。
八、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所参赛项目的相关岗位从业人员;
2.报名“游泳救生员”项目的须年满18周岁(2006年9月1日之前出生)、报名“社会体育指导(健身)”项目的须年满20周岁(2004年9月1日之前出生);
3.具备所参赛项目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名“游泳救生员”项目的,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九、报名方式
大赛同时接受个人及团体报名,可扫描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游泳救生员比赛报名系统二维码(详见附件9),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社会体育指导(健身)比赛报名系统二维码(详见附件10)进行报名。
十、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9月14日。
十一、组织方式
(一)竞赛不分男女组别,比赛设个人赛和团体赛。
(二)以设区的市及行业协会、俱乐部、院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同一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每个项目参赛队伍均由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和4—6名参赛选手组成。
十二、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一等奖按总参赛人数的5%授予,二等奖按总参赛人数的10%授予,三等奖按总参赛人数的15%授予,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对获得赛项前2名的参赛选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号)相关要求和程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3.成绩排在参赛人数前10%名次的个人,按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由主办单位向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指导中心申报晋级。
(二)团体奖项
1.职工组:一等奖按总参赛队数的5%授予,二等奖按总参赛队数的10%授予,三等奖按总参赛队数的15%授予,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学生组:一等奖按总参赛队数的5%授予,二等奖按总参赛队数的10%授予,三等奖按总参赛队数的15%授予,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三)其他奖项
1.对各竞赛单元设立单项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3.设特别贡献奖,对支持大赛筹办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4.设优秀裁判员奖,对在竞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裁判员给予奖励,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十三、其他事项
(一)大赛主办、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消防安全规定,配置赛场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火、电、气以及化学品等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参赛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为参赛选手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好医疗急救工作。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大赛的相关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及具体筹办工作。
(三)为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良好工作秩序,请各参加单位指定1名领队作为赛事联络员,负责联络本单位的参赛事宜。
(四)本次赛事选派的仲裁、技术人员、裁判员食宿、交通及办赛费用由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承担,各参赛队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联系人:蒋国禄、黄冠宁,联系电话:0771—*******,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办事机构
3.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游泳救生员比赛日程表
4.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社会体育指导(健身)比赛日程表
5.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游泳救生员竞赛规程
6.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社会体育指导(健身)竞赛规程
7.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游泳救生员比赛联络员推荐表
8.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社会体育指导(健身)比赛联络员推荐表
9.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游泳救生员比赛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10.2024年广西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社会体育指导(健身)比赛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11.运动员参赛承诺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体 育 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 工 会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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