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收回位于毕节高新区杨柳社区职教城组团的BJS2014-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补偿提供参考依据,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公开抽选土地评估机构承担BJS2014-14号地块地价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
毕节高新区杨柳社区职教城组团BJS2014-14号地块。
二、报名资格
已在贵州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在贵州省范围内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向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中不合格的土地评估机构不具备本次报名资格。
三、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资格并有意参与的土地评估机构,可在公告之日起至2024月9月6日15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公章到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本机构拟承担该评估业务的土地估价师代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的函及土地估价机构年检合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企业2名以上(含两名)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须加盖公章)。
四、抽选方式
本次土地评估机构公开抽选于2024年9月6日15时30分在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现场抓阄的方式进行,抽选中的土地评估机构接受土地估价委托,并及时派土地估价师现场踏勘拟估宗地。
五、其他事项
1、取得报名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到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现场抓阄抽选,逾期视为放弃。
2、报名时间截止时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提交报名申请的,不再进行抓阄抽选,由该机构承担本次土地评估业务。
3、受托方须在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时间内,签订土地评估委托合同,并提交通过电子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及技术报告。
4、土地评估费依据贵州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通知公布的《贵州省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指导意见(试行)》(黔土估协发〔2020〕19号)规定计算,按土地评估费用的10%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打1折)。
5、属委托代理的还需以下资料:
(1)委托书上必须注明具体委托事项;
(2)委托书上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金枭
2、联系电话:0857-*******
3、联系地点: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
标签: 公开抽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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