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2024年度城镇燃气气质检测服务的询价公告
关于贺州市2024年度城镇燃气气质检测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燃气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我局作为贺州市燃气管理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气企业供气质量的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更好地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拟对贺州市城镇燃气气质进行抽样检验,欢迎有意向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公司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2024年度城镇燃气气质检测服务
项目预算: ¥*****元
项目地点:贺州市
项目内容:随机抽检15家贺州市城镇燃气企业燃气产品,其中天然气企业抽取3家,加气站抽取2家,液化石油气企业抽取10家。抽样检验产品和项目见表1。
表1 燃气产品抽样检验项目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标准 | 检验项目 | |
1 | 天然气 | 《天然气》 GB *****-2018 | 1 | 高位发热量 |
2 | 总硫 | |||
3 | 硫化氢 | |||
4 | 二氧化碳 | |||
5 | 加臭剂(四氢噻吩) | |||
2 | 液化石油气 | 《液化石油气》 GB *****-2011 | 1 | 密度 |
2 | 蒸汽压 | |||
3 | 组分 | |||
4 | 残留物 | |||
5 | 铜片腐蚀 | |||
6 | 总硫含量 | |||
7 | 硫化氢 | |||
8 | 游离水 | |||
9 | 二甲醚 | |||
10 | 加臭剂(硫醇、硫醚等硫化物) |
服务期限: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
质量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科学、准确、高效地开展抽样和检验,及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数据和结果报告真实有效。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需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资格,且认定项目覆盖表1中所有的检验产品和检验项目;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有燃气行业抽样检验业绩的,应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其他可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报价明细表、提供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简介、资质证书及附表、类似项目业绩(附上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等)。
(二)密封报送;
(三)装订要求:无
四、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 月4 日10:00
五、报价文件投送地址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4-*******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关联文件:
标签: 燃气气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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