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市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市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名称

《泉州市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方式。

3.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及完成时间

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人民币捌万元整),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要求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并且要符合上报生态环境部申请专项资金要求。

二、《实施方案》编制具体工作要求

1.《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成果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等文件相关要求,在充分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调研、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写完成《泉州市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实施方案》。成果主要包括:《泉州市受污染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实施方案》,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并且要符合上报生态环境部申请专项资金要求。

2.《实施方案》报告编制要求

①符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试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等文件相关规定。

②收集整理土壤环境调查数据、潜在污染源数据和辅助资料等数据资料,以及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图和地质图等基础图件,构建区域耕地土壤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划分排查区,形成排查区清单;通过现场查勘和访谈等方式对污染成因做出初步排查判断;在初步排查判断结论的基础上,对不能确定污染成因的,须进一步提出监测计划,包括灌溉用水监测、底泥重金属监测、大气沉降重金属监测、农业投入品(复合肥和有机肥)、畜禽粪污重金属监测、地表径流、地下渗滤、作物移除等。

③《实施方案》需明确编制依据、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阐述污染现状、工作必要性、政策符合性、污染成因、数据分析与评价、结果分析应用、效益分析、风险分析与对策等内容。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备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两年未因失信、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通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3.本项目报价应单独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报价时应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提交材料包括: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从事过土壤污染防治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3.项目报价单,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材料、评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提供“近两年未因数据造假、失信、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通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加盖公章);

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下午18:00;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栋626室

3.各报价单位要在截止时间前由授权委托人将报价材料送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626。

4.本项目有效报价单位需不少于3家,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满足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黄先生 0595-********

附件:报价单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污染耕地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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