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曲县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情况及申请资金情况的公示

关于阳曲县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情况及申请资金情况的公示

阳曲县人才公寓于2023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现对公寓情况及申请资金情况进行以下公示:

一、公寓项目情况

阳曲县人才公寓分别位于黄寨镇北郑村新星苑、大盂镇盂福苑、泥屯镇杨家井村、凌井店乡安塘村,共有68套,总建筑面积4212.43平方米,分96.19m2三室一厅一厨两卫;76.9m2三室一厅一厨一卫;71.82m2、70.5m2、59.67m2、59.5m2、57.71m2、57.35m2、55.5m2两室一厅一厨一卫;70.5m2、67.32m2、59.5m2、55.5m2、51.26m2一室一厅一厨一卫14种户型,配备沙发、茶几电视柜套装、成品木床、定制窗帘、床品、厨房用品、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入户指纹锁、全屋整备等,可拎包入住。

二、公寓资金情况

公寓项目工程费用*******元;货物费用*******元;项目监理费用*****元;华润天然气设备费用******元;中燃天然气设备费用******元;空调安装费用*****元。公寓年租金为:黄寨镇北郑村新星苑二居室4800元、三居室5400元;大盂镇盂福苑一居室2400元、二居室3120元;泥屯镇杨家井村1800元;凌井店乡安塘村720元。

根据《关于印发〈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开发人才公寓资金奖补办法(暂行)〉的通知》(并人才〔2022〕11号)中第一章第三条“本办法奖补资金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项用于人才公寓的设计、建设、装修、配套设施、租金等。奖补对象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第二章第九条“通过改建形式开发的人才公寓,按照改建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奖补,待项目投入使用后拨付奖补资金,运营期限不得少于8年”,现阳曲县拟申请开发人才公寓奖补资金*******元,最终奖补金额以市财政局评审、审核结果为准。

三、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公示期间阳曲县委组织部设举报电话:*******。如有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中共阳曲县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8日


标签: 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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