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禄乡泉则头村饮水安全及集中供暖工程招标公告
永禄乡泉则头村饮水安全及集中供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高平市永禄乡泉则头村饮水安全及集中供暖工程,招标人为高平市永禄乡泉则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平市永禄乡泉则头村饮水安全及集中供暖工程;
(2)工程地点:山西省高平市永禄乡泉则头村;
(3)招标编号:SXZZ招【2016】09023号;
(4)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道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节假日除外),在山西中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晋城市中原街巴厘岛皇家水会一单元90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与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为同一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要求查询法人、项目经理)原件。
4.3以上除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外,还应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时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投标报名不予认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平市永禄乡泉则头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3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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