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透析桶处置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透析桶处置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透析桶处置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因我院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合同即将到期,现拟对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透析桶处置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询价,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透析桶处置项目
二、服务地点:
1、柳州市潭中医院东院区(含柳北区雅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柳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柳州市潭中中路131号;
2、柳州市潭中医院西院区:柳州市潭中西路30号,双冲桥南端,金绿洲小区对面;
3、柳南区潭西街道十一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柳州市潭中西路12号金润华庭2-1;
4、柳南区柳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柳州市柳邕路二区8号华柳佳苑10栋1-11号。
三、项目内容
1、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发改部门批准的立项备案证明;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回收能力及处置设备;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企业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完成“三同时”验收;环境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实现产品可溯源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资质。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并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授权的行业管理协会推荐的企业名单内。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进行处置。如由于无资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对收运的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负责,按符合T/GXAS 401—2022《医疗机构废塑料输液瓶(袋)和废玻璃输液瓶回收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置,严禁违法回收利用或买卖玻璃、塑料输液瓶(袋),如违规处置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发现后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其违法行为,拒绝支付处置费并单方终止处置合同。
3、投标人须具备营运资质,收运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的车辆、工具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应保障中标方收运人员、收运工具及收运车辆能快捷、无障碍出入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暂存间(如因建筑结构原因,无法直接到达,由双方另外协商交接方式),采购人保证车辆能到达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暂存间或交接指定地点,尽量减少转运环节,中标人保证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交接、转运过程中无渗漏、无遗撒并达到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在采购人场地内不得丢失、遗撒医疗废物。如出现意外情况造成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遗弃、撒漏﹑损害等污染环境的情况,由中标人负责清理干净场地。如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4、玻璃、塑料输液瓶(袋)周转桶或箱由中标人提供,并负责做好清洁消毒管理。如桶或箱非人为因素破损由中标人及时增补。
5、中标人应按约定时间定时到采购人指定的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暂时贮存地点收运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并于17:00时前完成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收运(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清运,需提前告知医院,但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存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如收运时间临时变更的,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如无故不按约定接收采购人当天的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采购人可拒缴当日应缴的处置费。如遇采购人有上级检查时,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提前把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收运。
6、中标人收运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时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收运,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7、中标人收运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时,由采购人按照《医院特殊生活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填写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转移收运联单,并双方签字确认,每月底交采购人负责人根据转移收运联单进行统计、核对。
8、中标人在收运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如在收运采购人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及运输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9、中标人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规定,对采购人贮放玻璃、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进行专业指导。
四、项目服务周期及预算
1、服务周期:两年。
2、项目预算:*****元。
六、付款方式
1、此项目按年支付,成交供应商实行总价包干,即按照采购磋商的价包含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处置费、运输保管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度的第四季度末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处置服务费。
五、院内市场调研询价要求:
(一)针对此项目制定的《市场调查资料》,格式自拟。报价表格式如下:
一次性玻璃、塑料输液瓶处置费报价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报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一次性玻璃瓶、塑料输液瓶、透析桶 | 元/年 | ? | ? | 总价包干 |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方式:
请意向供应商于2024年9月2日下午18:00前按如下要求提交资料:
1.报名函内容: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邮箱、报名时间。扫描件在空白处盖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公司授权。
3. 公司简介(含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 与其他医院签约的合同和案例
5. 公司相关资质及报价表
请将上述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到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后勤服务中心邮箱:**********@qq.com,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郭老师联系电话:187*****410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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