齿轮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招标公告

齿轮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招标公告



随州市齿轮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招标公告

依据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6]774号文件要求,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随州市齿轮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CCGDL-********-S 二、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齿轮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 三、招标范围和内容

1.本招标范围内有被征收户约1000户,被征收房屋面积约7.5万平方米前期的房屋征收工作,其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劳务费;

2.征收报告完成时间:从房屋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范围内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毕时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4.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6.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本地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含三证合一);③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④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9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且不得更换。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滨湖体育运动场内

联系人:乐京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联系人:张洪超联系电话:0722-3323211


标签: 房屋征收 棚户区改造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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