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四中绩效考核方案
淮南四中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国家和安徽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淮南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核原则
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科学有序。
三、考核方式
以行政和年级部为单位,分为行政人员、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艺体信息通用技术心理教师等五组分别按职称类别考核评比。
1、 年级部教师(含兼课的行政教辅人员)
考核分平时考核(占60%分值)、教职工互评(占10%分值)、学生评教(占15%分值)、领导班子测评(占15%分值)四项分别考核评分,并按四项所得总分分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艺体信息通用技术心理教师等四组分别按职称类别评比。
(1)平时考核:年级部平时考核分占50%分值,教学教研平时考核分占50%分值。上述两项考核分别按照《淮南四中年级部平时考核细则》、《淮南四中教学教研平时考核细则》,由各年级部、教务处、教研室组织实施。上述两项平时考核分数需在各年级部范围内予以公开,无异议后报学校汇总。
(2)教职工互评:分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分别开展本年级教职工互评,由各年级部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的形式组织实施互评工作。
(3)学生评教:由各班级全体学生对本班级任课教师进行评教,由教务处、各年级部组织实施。
(4)领导班子测评:由校级领导班子对全体任课教师进行集中评议并综合评分,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2、行政人员。
考核分日常考勤(占20%分值)、教职工互评(占20%分值)、部门及年级部测评(占30%分值)、领导班子测评(占30%分值)四项分别考核评分,并按四项所得总分分别按职称类别评比。
(1)日常考勤:本年度每日签到、学校和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等,每缺勤3次扣1分,由办公室和各部门组织实施。
(2)教职工互评:全体不兼课的行政人员参加互评,由各部门通过召开全体不兼课的行政人员会议的形式组织实施互评工作。
(3)部门及年级部测评:由各部门中层干部、年级部主任对全体不兼课的行政人员进行评分,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4)领导班子测评:由校级领导班子对全体不兼课的行政人员进行集中评议并综合评分,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附则
1、经四届八次教代会审议通过,绩效考核方案向班主任队伍倾斜,第一轮考核全体教职工参加,评优名额占评优总额的70%。第二轮考核由第一轮未评上优秀的班主任参加,评优名额占评优总额的30%,并按职称类别分别评定。
2、根据《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皖纪发【2017】1号)文件精神,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绩效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绩效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发生教学或安全责任事故人员,当年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有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人员,当年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5、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之日实施。
附件:1、淮南四中年级部平时考核细则
2、淮南四中教学教研平时考核细则
附件1、淮南四中年级部平时考核细则
一、考勤(20分)
出满勤得20分,缺勤则累计扣分。
教师旷工每天扣10分,空堂每节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各类型会议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业务学习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各种会议因个人私事请假每次扣0.5分。
二、考能(30分)
按每位教师每周正课课时量计分,具体计算公式为:课时量得分=每周正课课时量 ×基准分×学科权重系数。其中,基准分为1.5分;各学科权重系数为:语文、数学、英语为1.2;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为1.1;艺体、信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课为1.0。
三、考绩(50分)
1、平时段考考试成绩(35分)
基础分为20分,段考学科班级平均分在同层次名列第一每次加2分,名列第二每次加1分,艺体班学科平均分若超过普通班则每次加2分。(总分不超过35分)
2、备课笔记(5分)
不交0分、合格3分、优秀5分。
3、听课笔记(5分)
不交0分、合格3分、优秀5分。
4、作业批改(5分)
不交0分、合格3分、优秀5分。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级部考核分数不得高于60分。
1、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空堂超过3节的,无故旷工累计超过一天的。
2、重大事件、突发事务接到通知后未经批准不到岗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附件2、淮南四中教学教研平时考核细则
一、考勤(20分)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教研,缺勤1次扣0.5分(公差除外)(5分);
2、教师校级考勤,超出法定和规定假期(依据《淮南四中请假考勤制度》执行)的一天扣1分(15分)。
二、教研教务活动(30分)
1、按时参加校本研修活动,市级集中培训缺勤1次扣3分,校本报告册未交扣3分。(6分)
2、主动承担省、市、校际、校内公开教学1节分别赋3分、2分、1分、0.5分(6分);
3、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运动会等任务,校级一次赋0.5分,校级以上一次赋1分(10分);
4、按时交送各类材料,迟交每次扣1分,不交每次扣2分。
三、各类教学教研业务(50分)
1、开展教学教研,有专著出版赋6分,担任编辑、编写的分别赋2分、1分;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不含论文集)每篇赋3分;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按国家(二等奖以上)、省(二等奖以上)、市(只计一等奖)每篇分别赋3分、2分、1分(其它比赛如一师一优课、课件、课例、信息化教学等比赛获奖参照论文赋分,同一文本评选只取最高分数)(16分);
2、参加国家、省(二等奖以上)、市级优质课比赛获奖的(市级只计一等奖)每次分别赋8分、5分、2分(同一人在同一年度有多级别获奖的,只取最高奖赋分)(8分);
3、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种综合技能比赛(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红烛杯比赛等)且获奖分别赋6分、4分、2分。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奖赋分(6分);
4、承担各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负责人,立项年份按照国家、省、市级分别赋4分、3分、1分,结题年份按照国家、省、市级分别赋7分、5分、3分;校级课题立项并结题当年赋1分。(7分);
5、辅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学科竞赛(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学科竞赛只计一等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市级运动会只计前八名),按同次最高奖级分别赋5分、3分、1分(5分);
6、高考阅卷优秀教师;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校级以上);赋1分(2分);
7、同类班级高考成绩平均分前30%排名赋3分,同类班级学考成绩平均分前30%排名名赋1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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