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2024年洪雅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发改〔2024〕1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资金补齐)。(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24〕1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中保镇平乐村、柳江镇兴胜村、将军镇清凉村、余坪镇白马村。
2.1.2 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6万亩。
2.1.3 建设内容:田块整治200亩、地力培肥6000亩、整治排灌渠系18.19公里、整治田间道路26.49公里、改建提灌站2座等。
2.1.4 总投资:2493万元(本此施工招标最高限价:********.40元,其中暂列金额******.93元)。
2.1.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由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100%
2.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由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农田水利类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08-29 09:00起至2024-09-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洪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市民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洪雅县农业农村局电 话:028-********
地 址: 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 地 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802室
电 话:028-******** 电 话:028-********
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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