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品药品科普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包头市食品药品科普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食品药品科普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包发改审批字【2023】4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乌拉街6号,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2.立项批文: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食品药品科普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3】49号
3.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对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九原办公区一楼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后总展览面积820平方米,其中大堂100平方米,序厅90平方米,第一展区食安天下395平方米,第二展区药剂众生94平方米,第三展区包头品质92平方米,尾厅展望未来49平方米。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G2024SG197
包头市食品药品科普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820平米,需根据设计方案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平面广告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展台展柜定制及安装、定制宣传影片制作及调试,互动软件制作及调试、硬件采购及安装、空调系统部分改造、消火系统改造(含现场拆除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00
418.7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3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34号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传媒大厦B座2107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胡主任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472-*******
电话:
047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yzbdlgs@163.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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