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央视新闻方城系列活动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央视新闻方城系列活动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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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央视新闻方城系列活动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30 至 2024-09-05
撰写单位: 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瀛
(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央视新闻方城系列活动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央视新闻方城系列活动合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央视新闻方城系列活动合作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50,000.00
最高限价(元):3,650,000
采购需求:

001包:央视新闻融媒体活动合作项目

一、项目预算:365万元。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

三、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四、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结束前付清全款。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央视新闻方城系列活动合作项目拟通过总台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有效扩大传播覆盖范围,通过直播定制、直播推流等形式,围绕活动主题展开系列传播。提高活动影响力和引领度,彰显国际化特色。充分挖掘和提炼活动特色,尤其是文化内涵,将艺术创新与传统、展示与互动有机融合。

(二)、服务内容

发布平台:央视新闻客户端及央视新闻第三方平台账号

1,在央视新闻客户端进行活动直播推流,1场(具体形式协商而定);

2,由央视新闻在第三方平台进行短视频直发,1场(具体形式协商而定);

3,直播海报,1张(具体形式协商而定);

4,央视新闻微博账号直发,1条(具体形式协商而定)。

5,央视新闻直发微信公众号文章,1篇(具体形式协商而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50,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

002包:沈阳方城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

一、项目预算:105万元。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31日前。

三、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四、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结束前付清全款。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展现沈阳方城的历史文化底蕴,凸显清风古韵历史风貌,同时彰显城市商业片区的时尚风,发扬时尚活力的片区内涵,沈河区对方城进行了全新定位和升级,从而吸引更多市民及外地游客前来打卡游览。

配合沈河区2024年整体宣传工作,策划沈阳方城系列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参赛者用镜头发现和记录沈阳方城,用短视频的形式在全球、全网推介展示方城的历史感、国际范、时尚风、烟火气和人情味,以不同角度展现沈阳方城的历史、文化和发展。

(二)、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策划并组织实施短视频征集系列活动(开幕征集活动、集中展示活动、相关物料道具制作、对参与者做好全流程对接工作)。

2、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邀请多领域知名网络创作达人3-5人(粉丝量超过500w),参加活动。

3、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邀请业内知名导演、创作者等参与本活动的评审工作(3-5人)。

4、在央视新闻等中央省市主要媒体矩阵平台发布展示优秀作品。

5、 短视频征集系列活动在抖音建立话题页,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在500w以上粉丝的账号(3-5个)内发布活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0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01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2包: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41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和《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报价解密。
5、备注: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河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Vip5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weicheng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陵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飞宏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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