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学电动大客车公交车型租赁招标公告

工业大学电动大客车公交车型租赁招标公告





欢迎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注意以下提示:

1.请认真阅读邀请书,按照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

2.如对邀请书有疑问,或发现其存在影响公正评审的条款、项目,请即向本项目联系人提出,以避免响应无效;

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仅作相关法规规定的告知和解释。

4.根据我校校外人员进校管理要求,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参与我校采购项目:

(1)在谈判前一天下午16:00前,授权代表通过点击链接(https://ehall.njtech.edu.cn/infoplus/form/CLRXHXWRYJX/start?release=true&express=true)或者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方式进行入校申请,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入校事由栏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2)从江浦校区北门进入,入校前请携带身份证;如驾驶车辆入校,请将车辆停放到合适位置,履行入校查验手续后方可入校;

(3)校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徐美燕,工号:5533,联系号码:025-********

一、采购项目编号:NTULSD-JC-2024-29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电动大客车(公交车型)租赁

三、采购方式:集体谈判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租赁两台电动大客车(公交车型),作为学生校园巴士在校内使用,租赁期为1年。

(一)项目预算:每台车最高限价为9万元,总计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二)车辆要求:

1、租赁车辆需为5年内购置车辆(2019年8月28日后购置)。

2、租赁车辆为公交车型,且车况较新。

3、承载人数在50人以上。

4、租赁车辆长度在8.5米以上。

5、只租赁车辆,响应单位不需配备驾驶员。

6、租赁车辆的电池为磷酸铁锂电池,电量需>180kwh。

7、租赁车辆第三者责任险需300万,承运险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座。

8、车身及乘车环境符合高校学生乘坐。

(三)交付方式:由采购人安排驾驶员去指定位置提车。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以后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三个月一付。

五、响应须知

(一)响应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或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服务商,需提供财务报表以及近半年企业所得税缴纳相关证明材料,即税务部门证明或银行缴款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履行本校采购合同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响应文件构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索引表及证明材料;

2、报价单(附件1);

3、车辆情况材料;

4、车辆保险材料;

5、所提供的的材料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

6、响应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提醒:请按照以上顺序及表格模板制作响应文件,无索引表或证明材料与响应文件中所附页码不符的,评委有权判定为无效响应。

(四)以下情形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或存在可选择报价;

2、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下划线或★的内容)存在不符合的;

3、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三项及以上不响应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网站(www.jsgsj.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5、响应人更改报价清单内容的;

6、一年内在本校采购活动中履约行为出现差评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响应文件封装

1、响应文件单独装袋密封,封口加盖响应人公章(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在响应书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响应文件外包装上要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有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5、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并核验身份。

(六)谈判办法和成交原则:

1、谈判办法:本次采购由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组建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依据为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

2、成交原则:

最低成交价法。满足最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由采购项目负责人按有利于项目的原则选择其中一家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没有二次报价。

(七)公告与通知书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谈判结果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对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确认无异议后,向成交合作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邀请书和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九)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元,仅由成交单位现场缴纳。(注:微信、支付宝)

六、接受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4年9月4 日9:00-9:30;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9:30;

2、接受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沿山大道179号,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204室(北大门进校300米左右)。

七、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2024 年9 月4 日9:30

2、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厚勤南楼102会议室;

3、响应供应商须到谈判现场。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采购人代表:曹老师,137*****885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025-********;邮箱hqzb@njtech.edu.cn。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代表提出,对采购组织的询问、质疑向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提出。响应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次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南京工业大学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标签: 公交车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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