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T-2024-ZC015
项目名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 大写:捌万元整人民币
采购需求:与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参加“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展播活动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5日前制作完成动漫初稿(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还需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包):小微企业(联合体成员 均为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00%优惠幅度;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扣除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352号第3单元25层2501室。
3、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到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到场)(原件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参加磋商。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352号第3单元25层2501室;
4、开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352号第3单元25层2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上述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南河路31号
联系方式:0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352号第3单元25层2501室
联系方式: 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话:151*****962
邮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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