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阜城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阜城县农村基础设施扶贫贷款建设项目(崔庙镇) 2.2建设地点:崔庙镇 2.3建设规模:崔庙镇共16个行政村道路硬化 2.4资金来源:县财政及国开行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预计工期:3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阜城县崔庙镇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共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涉及西王李、张而庄村、和睦庄村、小皇庄;二标段涉及芦集、金庄、郑庄、营盘;三标段涉及闫庄、刘胡、张桥、高禄全;四标段涉及北孟、荀家坊、前砖、后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潜在投标人在十个乡镇五十八个标段中,同时申请投标报名的施工合同段不得多于两个(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超出两个标段以上一律按废标处理。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义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9月5日-9月10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上午1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城县城乡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亭亭、赵斌斌 联系电话:****-*******、187*****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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