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建行生活智慧食堂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建行生活智慧食堂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食堂终端设备等。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3日17:00止。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提供营业执照);
2.服务商应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
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日计算);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
5.相关经验:在银政企学校等机构系统内各不少于1个服务案例,并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同类项目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物品规格
如下表:
名称分类 | 型号性能/要求说明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立式刷脸单面屏 | 1.8英寸以上屏幕,800*1280 分辨率,多点触摸,支持4G全网通,兼容 3G\2G 制式,兼容三网通讯,支持 Wifi通讯,支持 Bluetooth 通信,支持以太网通讯;2.支持录音、语音播放;3.支持二维码,条形码读取;4.支持读取IC卡,CPU卡加密串,M1卡;5.支持人脸识别;6.含数字发声键盘;内存2G+16G以上。 | 448 | 3年 | |
立式刷脸双面屏 | 1.10.1英寸以上屏幕,800*1280 分辨率,多点触摸,支持双屏显 示,双屏触摸;2.支持4G全网通,兼容 3G\2G 制式,兼容三网通讯,支持 Wifi通讯,支持以太网通讯;3.支持语音播放;4.支持二维码,条形码读取;5.支持读取IC卡,CPU卡加密串,M1卡;6.支持人脸识别;内存2G+16G以上。 | 456 | 3年 | |
壁挂式刷脸双面屏 | 1.7英寸以上屏幕,800*1280 分辨率,多点触摸,支持双屏显 示,双屏触摸;2.支持 4G 全网通,兼容 3G\2G 制式,兼容三网通讯,支持 Wifi通讯,支持以太网通讯;3.支持语音播放;4.支持二维码,条形码读取;5.支持读取IC卡,CPU卡加密串,M1卡;6.支持人脸识别;7.含外接数字键盘和设备壁挂支架;内存2G+16G以上。 | 456 | 3年 | |
分体式卡码一体机 | 1.支持 4G 全网通,兼容 3G\2G 制式,兼容三网通讯,支持 Wifi通讯,支持以太网通讯;2.支持语音播放能力;3.支持二维码,条形码读取;4. 丰富外接接口设计,支持多种外接设备,支持扫码,刷卡;5.含外接数字发声键盘;含4寸以上显示屏;内存1+8以上。 | 3168 | 3年 |
五、技术、环保、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已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并附带质量合格证书。产品内附质量说明或使用说明的,保证产品质量与内附说明一致,保证产品能按照产品内附说明在本项目中正常运行或使用。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智慧食堂设备需已经完成与建总行建行生活智慧食堂系统对接,具备批量直接供货使用条件。
六、生产、供货要求
1.我行通过龙集采平台向中标供应商发送订单,供应商在收到我行采购订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全省范围内通过铁路或物流方式免费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包装、运输、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详细交货地址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收货后无需我行再进行功能设置,具备直接开机启用的条件。如有特殊情况,以双方共同协商的供货时间为准。
2.设备运抵并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验收范围包括设备的型号、数量、外型、外观、包装、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装箱清单及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设备原产地证书、保修单、随箱介质等文件资料及设备使用功能。设备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到货验收报告》。
3.设备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磁等保护措施的兼顾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并免费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培训、拆机重装服务。
七、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设备的维护支持服务提供方为供应商。所采购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享受至少3年的质保期,不再另行收费。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在质保期内,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服务支持:及时处理食堂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如遇重大故障且需更换零部件的问题,不得影响食堂使用,必须免费更换新设备以替换故障设备,处理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应在湖北提供本地化常驻售后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的电话、网络等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提供咨询解答。产品出现故障时,供应商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指导产品使用人排查、解决故障。对武汉地区需现场维护支持服务的情况,提供方技术人员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省内其他地区维护支持服务提供方技术人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产品故障应当在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3 小时内解决,产品恢复正常运行或使用。
若产品无法在3小时内解决恢复正常运行或使用,则供应商应当首先用功能相同的备件、备用产品替换故障部件、故障产品或按照我行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供应商应为我行提供备机:按照5:100(5台备机:100台设备)比例提供备机,并存放至供应商的仓库,由供应商保管。备机启用前,所有权归属于供应商;备机启用后,所有权转移至我行。我行无须支付任何价款即获得备机所有权。
4.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出现3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整机新设备;优先选择只换不修的设备供应商。
5.供应商发现设备硬件及系统有设计缺陷和质量问题时应主动通知采购人,并免费进行硬件的更新和系统的升级。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进行所购设备管理系统的建设,免费提供相关的系统程序和技术参数。
6.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应及时与当地建行沟通,必要情况下也可与省分行网络金融部联系进行协调处理。
7.培训服务。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和设备使用方(包括操作人员及就餐人员)提供规范的专业技术培训,并提供配套产品宣传资料,使采购人和设备使用方熟悉了解和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并能解决设备的常见问题。
8.撤机重装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拆机重装服务。
八、其他要求
1.合同签署后供应商立刻开始提供相关服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除合同签约明示税费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质保期内若遇到总行智慧食堂标准版本升级,供应商应免费为我行采购设备进行升级。
3.保证金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应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担保金额为10万元的人民币履约保函,保函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笔订单产品验收质保期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价格有效期结束后转为质保金,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合同期内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相关违约款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由于服务商原因造成商户业务损失的,我行先行使用该保证金进行相关赔偿,并要求合作机构10天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4.应答现场演示
(1)供应商需现场通过4G流量卡网络及无线网络模式进行设备扫码(被扫模式)、刷脸支付模式演示,电子显示屏上可清晰醒目地显示支付金额等消费信息;需支持在线扫码支付与离线扫码支付模式。
(2)现场进行设备扫码(被扫模式)订单核销模式(订餐模式)演示。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存在损坏或短缺,或产品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产品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我行要求立即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更换或补足的同时,供应商应当向我行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为上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总价款的0.1倍。在该部分产品进行更换或补足前,我行有权拒付相应合同价款。因供应商更换或补足产品造成逾期交付的,我行同时有权按照下款约定行使权利。
(2)未按约定交付期限向我行交付产品或完成安装调试服务、加电测试服务工作的,供应商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乘以逾期天数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如果供应商逾期 7日以上仍未交付产品或完成加电测试、安装调试服务的,我行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我行因供应商逾期履行而遭受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损失。
(3)加电测试不合格,或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验收不合格,应当重新进行加电测试、安装调试工作,并与我行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过3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合同约定的加电测试、安装调试服务应当完成之日起 7 日内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为准),我行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①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供应商向我行返还我行已支付的相应价款(且对于未支付的相应价款,我行不再支付),供应商同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我行遭受的损失。
②要求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供应商同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我行遭受的损失。
(4)供应商在提供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测 试、调试、维护支持等)过程中,造成产品毁损的,供应商应根据我行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产品,维修或更换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无法维修或更换的,由供应商按照产品原价负责赔偿;若供应商产品或供应商在提供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测试、调试、维护 等)过程中,造成我行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5)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维护支持服务、废(旧)产品回收服务、培训服务或其他约定义务的,应按照我行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供应商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乘以逾期天数向我行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供应商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 %向我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我行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我行损失。违约行为对我行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我行同时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6)供应商应当向我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我行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之内支付给我行。如我行尚有未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的,供应商同意我行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数额的款项。
九、材料上传要求
基本资料请按平台注册要求上传,注册后需继续在平台补充如下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以及注册会计师签章;近三年是指提供2021年-2023年;
3.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
4.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5.在银政企学校等机构系统内各不少于1个服务案例,并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同类项目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上述材料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均需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十、报名步骤
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重点提示: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未更新,可能影响投标资格,请知悉。
2、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3、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
龙集采系统操作问题可查看网站“供应商指南”,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供应商征集活动为建行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或招标。
2、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4、我行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或吸收供应商进入信息库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我行择优选取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相关项目采购,征集结果无需向未入围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原因解释。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龙集采技术支持电话**********
采购部门联系人:钟经理
联系电话:027-********
需求部门联系人:翟经理
联系电话:027-********
建行湖北省分行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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