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A股上市财务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A股上市财务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A股上市财务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A股上市财务顾问服务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一家财务顾问,负责招标人上市前期尽职调查、规范、引入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引战)、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股改)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上市为目标的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招标人IPO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对招标人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发挥总协调作用;

(3)为招标人投资并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交易架构,组织协调尽职调查,参与投资协议核心条款谈判等;

(4)与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商定招标人上市板块,编制《上市方案》和协助报批,主导、协调解决制约上市的重要事项,督促招标人按照上市要求进行规范整改;

(5)协助规范招标人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并就公司引战、股改、业务整合、规范运营、内部制度建设等上市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制定方案和工作计划,协助公司落实方案,办理国有股权确认事项等,为公司提供全面、尽责的服务和支持;

(6)招标人本次上市前引战、资产重组、资产剥离等所涉的其他事项;

(7)参与招标人上市过程中外部、内部协调;

(8)上市过程中涉及财务顾问其他事项;

(9)如国家发行体制变化,主要工作内容应按新的发行体制要求,承担上市工作中的财务顾问所有责任和义务。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股改工商变更为止。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7 中标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1 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1724916282483.png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5日,工作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4-********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由委托代理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文件获取费汇款凭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需采用对公账户付款,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888*********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局认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征缴机关出具的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其他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2024年 08 月 29 日


获取文件登记表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获取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时间

备注


标签: 财务顾问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