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房屋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榆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房屋购置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市县级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榆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万元) | 1690 |
榆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房屋购置政府
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榆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房屋购置政府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拟由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6-14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购置房屋约为2600平方米。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目前我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已无法满足新常态下的工作需求,省市人社部门领导在视察我县人社工作时,多次强调要尽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为民服务能力。另外,我局的就业和社保服务设施主要集中在县城棚户区改造区域,改造过程中将会严重影响为民服务效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县级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原则上建设标准为“20—50万(含)人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根据《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应当采用框架式建筑结构,一般不应砌筑承重隔断墙”,“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一般应当在其综合性服务场所提供公共就业、人才引进和代理、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享受就业政策申请审核经办、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等功能区,各功能区又有相应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为加快推进榆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的实施,切实发挥项目作用,把事关民生的大事办好办实,县人社局党组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并及时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经2016年8月19日榆中县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法定程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较高的建筑资质,技术力量雄厚,承建过我县兴隆小区、栖云小区、陇顺小区等多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丰富,在我县建筑界具有比较性优势。拟购买的商业楼位于县大成路与文兴路交汇处,地处县城中心区域,区位合理,交通便利,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均符合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要求。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该项目拟由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名:丁春梅 工作单位:榆中县国土资源局
职称:经济师
根据《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拟购置的榆中县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左右,框架结构,且具备实用、适用、简朴和节约资源,地理位置优越等条件,目前只有环城西路的“陇翔苑”商业楼符合以上条件,建议榆中县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采用政府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
专家二 姓名:张学文 工作单位:榆中县三电水管处
职称:工程师
按榆中县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在年底具备使用的要求,该项目无时间实施规划建设,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成品楼。为方便群众,符合公共办公特点,该中心位置应在城中区,交通便利,且房屋结构安全可靠,办公厂区宽敞明亮,“陇翔苑”商业楼就位置、结构、功能均满足条件,建议榆中县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陇翔苑”商业楼。
专家三姓名:滕耀宏 工作单位:榆中县水务局
职称:工程师
鉴于榆中县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时间、位置、面积、结构等方面的要求,综合现阶段城区内商业办公楼现状及位置地段,位于环城西路的“陇翔苑”商业楼符合相关条件,建议采用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置环城西路的“陇翔苑”商业楼。
依上所述,经邀请专家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安治中电话:139*****928
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花电话:****-*******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榆中县政府采购办,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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