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定陶区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FZ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定陶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定陶区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定陶区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业主:菏泽市定陶区环境保护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菏泽市定陶区;
2、招标范围:规划设计范围内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管网)、畜禽污染治理等;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人、材、机进场,基础工程完成,付合同价款的10%,土建工程完工拨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价款的7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通过市环保局、县环保局组织的验收,达到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验收标准的,付到工程总价款(按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价款)的90%;留质保金10%,工程竣工壹年后,经现场检查,设备等运转正常(外力损坏除外),返还质保金。
4、标段划分及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同类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马集镇大李家村、马集镇刘庄村、张湾镇河西董村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需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或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黄店镇黄东村、冉堌镇王双楼村、南王店镇宋庄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
四
陈集镇沙海村、孟海镇孟海集村、半堤镇半堤村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
五
仿山镇邓集村、杜堂镇杜堂村、滨河街道办事处牛楼村3个污水处理站及管网配套工程
六
张湾镇老河张村,马集镇时寨村、王梁村,杜堂镇陆湾村、杜堂村、裴河村,仿山镇游东村7个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半堤镇胡海村、潘楼村,陈集镇北张庄村、七一村、八一村,孟海镇张庄村6个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八
南王店镇丰庄村、宋庄村,冉堌镇郝庄村、冉堌集村、王双楼村5个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九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往本项目总监须为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未承担在监项目,且其他监理人员应不少于四名。
注:投报二至八标段的投标企业根据资质可同时投保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二至八标段投报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潜在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至少两名项目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第1#标段:1个月,实际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第2#-8#标段:每个标段均为2个月,实际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监理服务期:第9#标段:项目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期。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有意投标企业,请于2016年9月05日—2016年9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及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定陶区青年路北段与府前大道交叉口路东)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施工标段(1#--8#)提供:
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
⑥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察院查询时用)同以上证件一起递交。
(2)监理标段(9#)提供:
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其身份证;
⑤拟派不少于四名的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
⑥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察院查询时用)同以上证件一起递交。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招投标秩序,现要求各标段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交纳农民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如下,第一标段交纳24万元 、第二标段交纳130 万元;第三标段交纳90万元、第四标段交纳85万元、第五标段交纳94万元 、第六标段交纳55 万元、第七标段交纳70 万元、第八标段交纳80 万元 、第九标段交纳1 万元。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注: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定陶农商行营业部;
行号:4024 7530 0809;
户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27 30。
汇入账户后(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凭银行回执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收据,凭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收据参与报名,未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结束后退还(如对开标、评标结果无异议,即可申请提前退还),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并报区政府同意后无息退还。
4、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定陶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菏泽市定陶区济阴路东段
联系人:任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183*****806 183*****93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郝女士
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〇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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