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套钢结构制作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套钢结构制作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套钢结构制作安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

项目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套钢结构制作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套钢结构制作安装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石门大桥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套钢结构制作安装(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编号:LJZC*******

(3)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4)品目类别:B********其他建筑工程。

4.其他: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实施时间根据天气条件及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进行,施工工期为 40 天(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2)-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3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供应商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3.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方式:(1)现场登记;(2)邮件登记(邮箱:fhzbzy@163.com)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 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现场/线上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参与磋商程序,磋商时采购人将使用“腾讯会议”邀请供应商通过网络参加磋商会议。网络会议邀请信息在磋商时间前发送给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投标登记信息录入准确,投标登记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登记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它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pgecc.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廉江航标与测绘所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洪屋路169号湛江航标与测绘所

联系方式:陈工 0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1078号新城国际广场1幢402、405室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20-********


发布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8月29日

,沈阳,海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结构制作 营运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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