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服务分局购置发电机项目的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6-1409号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就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服务分局购置发电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服务分局购置发电机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6-1409号
2. 询价内容
2.1 采购内容:200/300KW低噪音自动化柴油发电机组各1台,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 预算金额:40万元。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相关产品的范畴,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询价通知书发售信息
4.1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2 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30]。
4.3 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如邮购须另付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4 报名及购买询价通知书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明文件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 开标信息
6.1 询价开标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6.2 询价开标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3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供应商应届时派代表参加。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天明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