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评估服务-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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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详情

1、采购需求:评估机构负责对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环保工作站(安全用房)6.08平方米、氯化发生器、风景凳等资产进行评估。核查评估资产,测算相关的资产价值,根据招标人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2、服务内容要求:根据招标人需要,评估机构对甲方院安全用房、设备等进行现场勘察,评定估算,并对资产进行拍照编码存档,测算相关的资产价值。评估实施阶段,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规定,结合评估业务需要,自行收集所需评估资料,甲方可予以配合。根据甲方要求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3、服务团队要求:评估机构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登记证(或省财政厅备案公告)。并具备相应的项目资产评估能力。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确保配备充足的专业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要求盘点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为本公司在职人员。
4、验收标准:根据招标人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5、售后要求:评估机构按照招标人需要无条件修改或重新评估。
6、其他要求: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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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固定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1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5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15号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29 16:31:20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03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8-29 13:31:20

采购编号:HLJGCYC200*****202********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评估机构须具备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登记证(或省财政厅备案公告)。并具备相应的项目资产评估能力。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确保配备充足的专业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要求盘点人数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为本公司在职人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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