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盘锦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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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盘锦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29 至 2024-09-05
撰写单位: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黄高杰
(盘锦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盘锦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盘锦市农村供水水质检测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2024年9—2024 年12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 工作量

盘锦市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内容有二项:

(一)水质巡检工作:

巡检工作内容有三项:1.水源水检测。2.出厂水水质检测。3.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

(二)水质抽检:

会同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本地区农村供水实际,按照“互相补充、互相认定、不重不漏”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 供水工程水质抽检指标及频次,开展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抽检。

(三) 检测方法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进行检测。

(四) 检测指标

水质巡检:

盘锦市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主要为地下水,根据《盘锦市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实施细则》,《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确定水源水巡检指标共39项。详见表1。

水源水巡检指标 表1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1

色(铂钴色度单位)

2

嗅和味

3

浑浊度/NTUa

4

肉眼可见物

5

pH

6

总硬度(以CaCO3计)

7

溶解性总固体

8

硫酸盐

9

氯化物

10

11

12

13

14

15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7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

18

氨氮(以N计)

19

硫化物

20

微生物指标

21

总大肠菌群

22

菌落总数

毒理学指标

23

亚硝酸盐(以N计)

24

硝酸盐(以N计)

25

氰化物

26

氟化物

27

碘化物

28

29

30

31

32

33

34

三氯甲烷

35

四氯化碳

36

37

甲苯

放射性指标d

38

总α放射性

39

总β放射性

根据《盘锦市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确定出厂水、末梢水巡检指标共40项,详见表2。

出厂水、末梢水巡检指标 表2

1.微生物指标

1

总大肠菌群

2

大肠埃希氏菌

3

菌落总数

2.毒理指数

4

5

6

铬(六价)

7

8

9

氰化物

10

氟化物

11

硝酸盐(以N计)

12

三氯甲烷

13

一氯二溴甲烷

14

二氯一溴甲烷

15

三溴甲烷

16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17

二氯乙酸

18

三氯乙酸

19

氯酸盐

20

亚氯酸盐

3.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21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22

浑浊度/NTUa

23

臭和味

24

肉眼可见物

25

pH

26

27

28

29

30

31

氯化物

32

硫酸盐

33

溶解性总固体

34

总硬度(以CaCO3计)

35

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

36

氨(以N计)

4.放射性指标d

37

总α放射性

38

总β放射性

5.消毒剂常规指标

39

游离氯a,d

40

二氧化氯d

(五) 检测频次及时间

按照《盘锦市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及频次实施细则》要求,确定巡检及抽检检测频次如下(皆为千吨万人工程)。

一是水源水:每年检测1次,检测水样数为92个。其中:盘山县40个,大洼区52个。

二是出厂水水质检测,每年检测2次,全年检测水样为134个。其中:盘山县50个,大洼区82个,双台子区2个。

三是末梢水水质检测,每年检测2次,全年检测水样为182个。其中:盘山县50个,大洼区82个,兴隆台区26个,双台子区24个。

检测时间:2024年9月—2024 年12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县(区)

总体情况

水质检测频次

水源水(个)

出厂水(个)

末梢水(个)

盘锦市

合计

408

92

134

182

盘锦市

盘山县

140

40

50

50

盘锦市

大洼区

216

52

82

82

盘锦市

兴隆台区

26

26

盘锦市

双台子区

26

2

24

三、 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服务期满之日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

3、负责检测数据审核、数据分析,出具样本的检测报告及数据整理和汇总,并撰写年终技术总结报告。

4、各点位按时进行自行取样检测。

5、按月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一式三份)。

6、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无法取样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并合理设计解决方案。

7、检测机构同时接受水利、发改、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8、对检测报告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盘锦市水利局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水质检测信息和扩大送达范围。对外上报统计报表或发布数据时,需要合作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上报或发布。数据印刷数量及报送范围要登记造册。

四、 报价要求

报价需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服务的价格:成交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期限内的最终中标价格,检测仪器设备运行费用及人员费用由检测单位自筹解决。

2、必要的保险费和各项税费。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设备搬运、垃圾清运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2024 年12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7、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qq.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 张磊 139*****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 
联系方式: 黄高杰 0427-*******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高杰
电 话: 04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水安全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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