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暖气维修服务和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需求公示

某部暖气维修服务和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需求公示

某部暖气维修服务和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暖气维修服务和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FOC-F4004

三、项目概况:

因冬季供暖保障需要,需对我部暖气管道进行检修,采购所需材料,委托地方专业水暖工维修的方式进行。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共3包,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协议。

序号

包号

货物

(服务)

名称

功能需求

设备参数

要求

备注

1

第一包

暖气维修

劳务

工作地点共11个点位,预计33天,详细见附件和服务要求

2名维修工均能独立开展暖气管道维修,每日工作10个小时

具体工作天数按实际结算,投标看每日单价确定中标

2

第二包

物资采购

镀锌钢管、暖气片、烟囱详细需求参数见附件和服务要求

材料符合暖气安装设备使用标准,投标时标注品牌和材质型号

送货地点共4处,均位于内蒙古锡盟东乌旗,详细地址见附件

3

第三包

暖气地沟

整修工程

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和规费,主要内容为焊消防管、焊暖气管道、详细需求见附件和服务要求

工程施工符合暖气安装工程标准,需签订施工合同,预留质保金。

投标公司需具备相关资质,标注材料品牌和材质型号

说明:1.本项目同一供应商不限中标包数;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转包和分包;

3.本项目中标签订协议后即需履约送货和开展工程施工,不得以采购预定和人员未到位拖延时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服务要求

(一)第一包具体要求:

2名维修工均能独立开展暖气管道维修,具有相关从业经验2年以上。个人携带被褥和日用品,食宿由修理单位负责保障,由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西街出发,途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那仁宝拉格苏木吉尔嘎朗图嘎查,沿途十个大单位开展巡修,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满都胡宝拉格镇巴彦布日都嘎查返回东乌旗,最后巡修东乌旗点;甲方负责车辆运输。实际消耗天数据实结算。每日工作10个小时、乘车赶路时间计算在内,每日赶路超出10小时不另计工时,计划33天共66个工日,具体服务时间按实际结算。

(二)第二包具体要求:

交货时间,确定供应商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生产供货并提请采购人验收使用。

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待确定供应商后,再提供详细送货地址。负责配送2次(第1次为3个点位),路线地址为:①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萨麦苏木塔尔根敖包嘎查-嘎达布其镇罕乌拉嘎查-萨麦苏木霍尔其格嘎查②东乌珠穆沁旗额吉淖尔西街。

交货方式: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安装后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1.交付的物资应符合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供应商交付的物资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4.供应商负责将物资运抵约定的采购人指定地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以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总价中。

5.供应商应对交付的物资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等问题负责。物资交付后,采购人应在现场检验外包装、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检验物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到货验收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共同进行,供应商应自费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到货验收。在到货验收中发现的物资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约定不符的情形,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在到货验收中,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应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列明验收结果,包括验收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约定不符的情形。到货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物资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物资质量问题,亦不能免除或影响供应商依照约定对采购人负有的包括物资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到货验收的时间与交货时间一致。

(三)第三包具体要求:本工程位于锡林浩特市内,初步工程量需求材料已统计,详细见附表。施工量为:人工拆旧管道270米,管道刷防锈漆、焊消防管费用45米、焊暖气管道270米,清理暖气安装所需的土方垃圾体积为:1米*1.5米*3米,地面开一个30-40厘米直径的洞,换完管道在混凝土封面。

(四)质量标准

1.交付的物资应符合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供应商交付的物资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六、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一年。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一)自物资验收完毕之日起,物资免费质保期为一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物资质量问题,采购人提出后,供应商应当在1日内响应,7日内到达现场提供相关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二)在免费质保期内,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约定,承担物资保修责任。

(三)供应商不能按约定期限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自行修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资金结算

(一)本项目不预付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提交采购人办理结算手续,采购人在45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支付报价金额的100%。

(二)当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采购人有权从上述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三)在结算过程中,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其他虚假材料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处理。

八、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而延期派出劳务的,应当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物资金额的1%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20%。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履约,实施任务,采购人可以终止交易,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供应商应给予足额赔偿。

(二)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采购人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九、保密条款

供应商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采购人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报价时间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09时30分。

序号

货物

(服务)

名称

公司名称

是否满足相关资质

公司地点

单价

(含税)

金额

(含税)

备注

1

暖气维修劳务

第一包

具体报价见附件

2

物资采购第二包

具体报价见附件

3

暖气维修安装工程第三包

具体报价见附件

合计金额: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请将报价资料电子版发送至ywp_88@qq.com邮箱,邮件需加密并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和名称,确保开标时可及时联系供应商获取密码,若邮件未加密、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和名称,则视为报价无效。

采购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177*****256

,内蒙古,锡林郭勒,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锡林郭勒盟,内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暖气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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