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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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项目

招标公告

四川新力光源股份公司现就诉讼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

应采购人要求为公司解决广西某公司借款逾期不偿还;向浙江某公司、深圳市某公司以诉讼的方式收取买卖合同尾款。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诉讼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二)项目所在地区:成都、浙江、深圳。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案件完结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存续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

(2)投标人律师事务所需成立10年以上,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所在地区,或在项目服务所在地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信誉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6月-至今)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服务能力要求:对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办律师要求如下:

(1)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备案(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招标文件的购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月 03日17时0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cnyw.tfygcgf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售价:人民币50元/套,(其中平台技术服务费50元)售后不退。

2.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3.电子标书费缴纳:

(1)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纳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4)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5号附2号行政楼212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5号附2号行政楼212会议室。

七、结果公示

本次中标的结果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scnyw.tfygcgfw.com/公示期:3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5号附2号

联系人:宣先生

电 话:134*****235

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四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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