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锦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锦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锦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锦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锦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6: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7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7室 | ||
预算金额 | ¥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C区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薛先生、0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影、0416-******* |
项目概况
锦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锦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X-2024-******
项目名称:锦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锦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重点评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锦州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重点评价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6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财政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C区1号
联系方式:薛先生、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南里113号迈科产业园306室
联系方式:朱影、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影
电 话: 0416-*******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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