栓明鑫合作社大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栓明鑫合作社大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大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已经赛罕区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资金来源:先建后补,赛罕区政府:70%;村自筹:3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位于巴彦镇郜独利村村东,2013年建设完善厚墙体温室大棚32栋,现拟为该大棚道路进行路面硬化,面积为4250平方米。
2、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大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巴彦镇郜独利村。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
5、计划投资:53.17万元;
6、计划工期:1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道路)施工资质;
1.2、近3年内(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且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凡被国家或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交取消公路(道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无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各投标单位携带原件为准。
六、投标报名
1、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
公司 。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5 日至2016年 9 月11日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11日 ,售价:每份招标文件500元。
4、工程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无。
5、报名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16年9月26日15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整至15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变更为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本项目工程量增减变更由招标人确定,据实结算。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
联系人:沈主任
电 话:185*****28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高瑞英
邮 箱:CT010010@163.COM
监督单位:赛罕区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大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已经赛罕区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资金来源:先建后补,赛罕区政府:70%;村自筹:3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位于巴彦镇郜独利村村东,2013年建设完善厚墙体温室大棚32栋,现拟为该大棚道路进行路面硬化,面积为4250平方米。
2、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大棚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巴彦镇郜独利村。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
5、计划投资:53.17万元;
6、计划工期:1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道路)施工资质;
1.2、近3年内(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且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凡被国家或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交取消公路(道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无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各投标单位携带原件为准。
六、投标报名
1、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
公司 。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5 日至2016年 9 月11日9∶0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11日 ,售价:每份招标文件500元。
4、工程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无。
5、报名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16年9月26日15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整至15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变更为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其他要求:
本项目工程量增减变更由招标人确定,据实结算。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栓明鑫合作社
联系人:沈主任
电 话:185*****28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高瑞英
邮 箱:CT010010@163.COM
监督单位:赛罕区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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