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永宁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永宁灌区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农函〔2023〕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市浦口区永宁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2项目概况:永宁灌区北至清流河,南至老山林场和沿滁灌区边界,东至朱家山河,西至省界与安徽接壤。灌区总面积15.39万亩,设计灌溉面积8.3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及渠首工程、骨干灌排工程、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用水测量、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以及管理设施等,建成输配水骨干灌排体系齐全的灌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本项目勘测、立项建议报告(可研深度)、实施方案设计(初设深度)、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等。
2.4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10 天内提供立项建议报告。
(2)立项建议报告批复后,30 天内提交实施方案文件。
(3)招标设计文件须在业主通知后 10 天内完成;
(4)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在业主通知后 10 天内完成;
(5)服务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完成后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两项专业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由设计牵头人拟派)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提供近三个月( 2024 年5月至 2024 年 7 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8)勘察负责人要求:/
(9)勘察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 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9.勘察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0.勘察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
12.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按项目实施方案概算批复所列对应阶段勘测设计费的100%。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评标基准价=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0.4+最高投标限价*0.6(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且<15个时,去掉1个最高投标价和1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5个时,去掉2个最高投标价和2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全部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0%时,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按照最高投标限价90%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3)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8.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15 分;2.商务:35 分;3.技术部分:50 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 | 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35 | |
1 | 投标人业绩 | 6 | 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含)承担过类似工程投资规模在*****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同时提供:a.中标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不符合上述要求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时间、项目工程投资规模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体现工程总投资,需提供有效批复文件) |
2 | 项目负责人素质(联合体由设计牵头人拟派) | 2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2分。(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
3 | 技术负责人素质 | 4 | 1、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备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兼任;技术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 2024 年5月至 2024 年 7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4 | 勘察负责人素质 | 4 | 1、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2、勘察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备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兼任;技术负责人提供近三个月( 2024 年5月至 2024 年 7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5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 人) | 18 | 1、岩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 1 分;满分 3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2、测绘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 1 分;满分3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3、水工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工结构专业证书的,得 2 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 1 分;满分 3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 2 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 1 分;满分 3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证书的,得 2 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 1 分;满分 3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 2 分;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 1 分;满分 3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备注:各专业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得兼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近三个月( 2024 年5月至 2024 年 7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
6 | 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
二 | 勘察设计评分标准 | 50 | 暗标,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1 | 勘察设计工程概况 | 10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定位和建设理念,设计范围及内容完整的得 10 分,有明显缺陷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 | 10 | 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的得 10 分,有明显缺陷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
3 | 工程布局 | 10 | 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有明显缺陷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
4 | 勘察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10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 10分,有明显缺陷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
5 | 进度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6 | 投标人进度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得 6 分,有明显缺陷酌情扣分,最多扣6分。 |
6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4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得 4 分,有明显缺陷酌情扣分,最多扣4分。 |
三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15 | |
1 | 报价分 | 15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偏差值(指百分点)=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值每超过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值每超过-1%,扣0.2分,最多扣至0分。 不足按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例如: 最高限价为100%,评标基准价为95%,投标报价为98%,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则投标报价得分为15-3×0.3=14.10分。 最高限价为100%,评标基准价为95%,投标报价为9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则投标报价得分为15-5×0.2=14.00分。 |
备注:
1、暗标,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作为投标人业绩。
3、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原件的复印件中相应评分点的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监管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025-********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工程建设处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 20 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人:曹雪
电话:025-********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浦口区永宁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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