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l 项目名称:【采油公司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分析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化协议】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采油公司秉承“技术+装备+服务”产业模式,坚持“提质、降本、增效”为宗旨,立足油藏经营价值最大化,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与油气生产的融合应用,持续助力油气生产运营信息化质量升级,打造全面感知、自动操控、预测趋势、优化决策的智能化油田目标,建立生产过程远程监控能力,促进海陆一体化运营。随着智能油田建设的不断推进,油气生产运营数据呈爆炸式增长,其数据结构复杂、形式多样,数据深度挖掘分析需求不断增长,为油气生产运营数据价值挖掘与分析工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本项目拟运用大数据、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智能算法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为油气生产运营数字化决策提供支持。拟签订1+1+1年。】

l 项目所在地:【天津、北京、上海、湛江、深圳、海南,及甲方指定地点】

l 预计发标时间:【2024年9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A.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1-投标截止时间之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软件开发或算法开发业绩(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a)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C.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且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第1条要求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 ★特殊说明:(应答人/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特殊说明(服务商)

1)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 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 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联系方式:于静

邮箱地址:yujing@cnooc.com.cn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8月29日17:00:00)至(2024年09月03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16:00:00

,海南,上海,天津,深圳,湛江

标签: 技术支持 分析 数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