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公开询价的公告

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公开询价的公告

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ls2023-13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土地审批手续,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项目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通过采样检测的方式确认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ls2023-13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地块界线见附件)

二、采购单位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对陵水黎族自治县ls2023-13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制,调查报告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四、地块概况:位于海南省陵水县文黎大道和海风大道交汇处北侧,总占地面积******.97m2,地块内历史存在生活垃圾填埋,现状存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等工业污染源,存在污染风险。

五、项目完成时间: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30日内。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不端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需已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管理(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同时信用记录系统中无失信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报名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须有委托书)身份证、报价单、公司业绩、该项工作完成时限承诺书等(各类证照原件备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材料一式2份(另提供电子版)。

八、选取方式

(一)若该项目报名单位分别不足3家,则取消该项目的选聘工作;

(二)若该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该项目选取的工作单位;

(三)若该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以上时,将根据资质、业绩、信誉、报价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选取。

九、其他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陵水县椰林镇南干道231号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205办公室

(三)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186*****956

(四)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合格资料,本单位不予受理。

附件:地块界线


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开发整理中心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步调查 土壤污染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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