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农商银行清河支行集中供热工程改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通河农商银行清河支行集中供热工程改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通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通河农商银行清河支行集中供热工程改造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共计33.29万元,其中一次性入网费11.85万元,集中供暖改造费用21.44万元,服务期: 2024年10月3日前完成所有改造工作内容并接入集中供热。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供应商:通河县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河县清河镇西北河大街

六、采购内容:

对我行所属清河支行进行供暖改造并接入通河镇集中供热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通河县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1)由于我行所属清河支行目前为燃煤锅炉取暖,已经连续使用16年,其维修成本高,供暖效率低,现急需接入集中供暖,以提高供暖效率,保障我行员工及外部居民冬季供暖需求;

2)我县负责集中供热公司仅有通河县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企业,保证清河支行顺利接入集中供暖,满足清河支行供暖需要;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为满足采购方的使用需求,结合实际情况,通河农商银行清河支行集中供热工程改造服务项目符合《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理由充分,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

九、论证专家: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1

刘洋

省计量检测站

高级工程师

2

王英杰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

高级工程师

3

朱延波

哈尔滨第十建筑公司

高级工程师

十、公示期限: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

十一、采购单位:黑龙江通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晓莹 电话:0451-********(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镇中央大街

十二、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或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发布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

招标人:黑龙江通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农商行政通大街137号

联系人:孙晓莹

联系电话:0451-********(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联系人:柳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22//33转8021

电子邮箱:ydzblf@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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