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食堂物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食堂物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物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 | ||
行政区域 | 安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9:50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616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溪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7*****6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受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6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7*****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询价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招标范围
1.询价品种: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1 | 大米、食用油、干货 |
2 | 鲜肉类 |
3 | 冻品、蔬菜类 |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秋季学期结束。
二、供应商资质及须知
1)供应商须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关于食品方面许可规定的,从其规定。(适用合同包1、3);
5)供应商具备固定的食材配送场所(在安溪县区域内有营业场所,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并有专业、稳定的配送团队,以保证配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并做好售后服务;
6)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成交,其成交资格无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并确认所投合同包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到2024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获取询价文件的参加询价。
3.报名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02 电话:177*****566
四、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9月4日15:30时(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602
3.签到及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9月4日15:00时到2024年9月4日15:30时(北京时间),签到人员须与资格证明文件中供应商代表保持一致,并随带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合同包产品。
4.逾期签到的将被拒绝。
五、信息公告
公告信息通过(微信)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公众号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有意者请按规定时间获取询价文件、参与询议价。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食堂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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