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边检总站新版边防检查现场标志更新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边检总站新版边防检查现场标志更新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边检总站新版边防检查现场标志更新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X-2024-A292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新版边防检查现场标志更新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边检总站新版边防检查现场标志更新制作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http://36.137.46.239:8081/tender/login?redirect=%2FprojectExpertList全流程招投标平台注册账号,如在注册账号中遇上任何问题可向siwenkai@126.com发邮件咨询,注册账号成功后可按提示获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关资料,上传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核实信息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7楼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7楼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获取

(1)本项目磋商文件通过网络方式获取。

(2)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后,请下载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好后,发至邮箱yuxiaoxuan@tj-hzzx.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唐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楼            

联系方式:于筱璇、孙梦甜 182*****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筱璇、孙梦甜

电 话:  182*****834

 

标签: 边防检查 现场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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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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