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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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223.38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中科能源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
约 43.11 亩,建设 1×300 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1×6MW 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
施,包括:修建进场道路、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污水处
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确定的内容
为准。2.2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27630.3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1223.38 万元,具体以
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需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
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
单位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A)施工: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
(B)设计:须具备其中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
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
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说明或
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 企业业绩:
(1)设计业绩: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 1 项投资不小于 2000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
或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 1 项投资不小于 2000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时间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投资不小于 2000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以上两类业绩中(1)、(2)任意一类均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其中,(1)中的一个设计
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为一个类似业绩。
6.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
书。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7.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
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8. 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施工负责人应在投标
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9.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
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书、劳动
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10.勘察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
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
社保证明材料等。
11.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有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12.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 3 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
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
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
(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每日
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东棠工
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前卫西路奥宸财富广场 C2 座 7 楼 713 号)持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每份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 488 号(爱琴海购物中心北侧)维也纳国际酒店 4
楼会议肖邦厅(昆明滇池海埂公园爱琴海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 488 号(爱琴海购物中心北侧)维也纳国际酒店 4
楼会议肖邦厅(昆明滇池海埂公园爱琴海店)
七、其他
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
已经批准,招标人为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昆明市禄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 43.11 亩,
建设 1×300 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1×6MW 汽轮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修建
进场道路、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烟气处理、灰渣处理、污水处理直至生活垃圾
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确定的内容为准。
2.2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27630.3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1223.38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
生为准。
2.3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所有勘察工作,并出具完整符合国家相关地址要求的勘察报告,最终
勘察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2)工程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
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
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
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
工作内容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3)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
完成经招标人、审图公司审核通过的各子项目设计施工图定稿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及设
备采购任务,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内容确定。
2.4 工期:365 日历天(包含勘察及设计周期)。
2.5 质量要求:①勘察部分:执行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
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②设计部分:设计咨询相关成果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
果负终身质量责任。③施工及设备采购部分:执行国家、省、市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一次
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需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
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A)施工: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
(B)设计:须具备其中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
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
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C)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说明或
承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 企业业绩:
(1)设计业绩: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 1 项投资不小于 2000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
或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 1 项投资不小于 2000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时间
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2)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接过投资不小于 20000 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以上两类业绩中(1)、(2)任意一类均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其中,(1)中的一个设计
业绩加一个施工业绩为一个类似业绩。
6.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
书。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7. 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
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8. 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
建造师证书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施工负责人应在投标
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9.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
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书、劳动
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等。
10.勘察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
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
社保证明材料等。
11.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有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12.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 3 家为上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
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
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
(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东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前卫西路奥宸财富广场 C2 座 7 楼 713 号)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每份售价 120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地
点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 488 号(爱琴海购物中心北侧)维也纳国际酒店 4 楼会议肖邦
厅(昆明滇池海埂公园爱琴海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的招标信息不负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规划路北一小区一排 8 号 2 楼
联 系 人:汪总
电 话:156758212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东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前卫西路奥宸财富广场 C2 座 7 楼 713 号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531039485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中科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规划路北一小区一排 8 号 2 楼
联 系 人:汪总
电 话:15675821222

标签: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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