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喷雾车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喷雾车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喷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现对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喷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喷雾车一辆;
1.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1.3供货地点:十堰市张湾区(用户指定地点);
1.4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0万元。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2.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委托一家经销商;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无效)一套: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制造商营业执照、经销商营业执照;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于2016年 9月 6日至 2016年9 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小区2单元140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联系方式
徐先生135*****908(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徐女士139*****169(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6年 9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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