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天仙镇双新村产业路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天仙镇双新村产业路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四川奉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双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拟对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天仙镇双新村产业路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050*****240002。

2.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天仙镇双新村产业路建设项目。

二、资金情况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01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其他资金。

三、采购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天仙镇双新村产业路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1km 长、3.5m 宽产业路硬化,标志牌,项目标识牌及其配套内容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行业。

五、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https://www.cdaee.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30日0时0分至2024年9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daee.com/)注册、购买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咨询电话:136*****804)。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其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获取。

(三)“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需使用系统支持的CA签章和加密响应文件。(CA办理及使用请查看“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https://www.cdaee.com/)办事指南)。

注:已有数字证书(CA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https://zc.cdaee.com:*****/ygcg/),下载“成都农交所证书助手”对已有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一键检测”和“签章测试”,两项测试通过后,即表示该数字证书(CA证书)适用于“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锁激活操作指南》(https://zc.cdaee.com:*****/ygcg/bszn/******/******001/list.html)。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应登录“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

十二、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详见磋商文件。

十三、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按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按照中标金额计算,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双新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双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11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奉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渝路48号1栋9层909号

联 系 人:奉先生

联系电话:180*****920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自贸区总部基地2栋2层202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804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报名、开标及成交通知书领取均在“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c.cdaee.com:*****/ygcg/bszn/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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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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