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本级(含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长治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本级(含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市民政局的委托,就长治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本级(含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业务外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SMCG-160903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市本级(含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业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完成市本级普查任务,调查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市县各类地名普查档案等内容,完成长治市(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挖掘整理上党地区古今地名文化、红色地名文化;
2、采购范围:市本级(含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承担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前的各项工作及部分成果转化利用的内容(含上级临时追加的本市级承担的普查内容)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机构验收。具体的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预算金额:480000元;
4、服务周期:365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保密资质: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中规定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国保发[2008]8号)中规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保密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名单内)、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7日15时30分,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
2、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226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民政局
地址:长治市东大街23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人:李淑平
电话:****-*******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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