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内控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内控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各参选人:
2024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内控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拟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合作方,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此次比选。
项目名称:2024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内控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
一、项目要求:
根据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内控管理及财务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局财务工作水平,拟以比选方式邀请第三方咨询公司全面协助开展2024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咨询、内控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
1.1完成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对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的客观公正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1.2绩效目标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及完善单位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单位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
1.3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对预算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填报辅导,部门填报完毕后,集中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1.4完成绩效监控管理工作。按照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要求,辅导部门(单位)自主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并根据绩效跟踪情况及时提出纠偏建议;
1.5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财政规定要求指导部门(单位)及时开展项目、购买服务、财政政策及整体绩效的自评价,保证自评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财政规定要求,并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提出改善后继管理的建议;
1.6绩效结果运用管理。系统整理和分析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发现的单位运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加强结果运用的建议;
1.7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
1.8协助完成日常绩效管理工作。
2.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及优化工作
2.1风险评估工作。2次/年,及时识别评估对象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提出相关建议,并出具单位的《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清单》;
2.2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管理机制健全工作。在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基础上,结合业务实际及上位法的变更,明确各业务领域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梳理各业务环节关系,健全相关机制,使基础的经济活动业务管理实现管理制度化,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形成更新版本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
2.3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工作。按照财政内部控制年度报告上报工作,提前准备真实有效的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上报工作,并全审通过;
2.4内部控制工作手册编制。结合更新后的制度情况,制定业务流程图及其说明,明确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更新《内部控制工作手册》;
2.5开展内部控制一致性测试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和实际工作相比较,对有差异的地方进行登记和调整,形成单位年度《一致性测评报告》;
2.6开展培训工作。每年1-2次,主要开展政策培训、日常工作培训、程序培训、更新后的制度流程培训以及围绕实际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培训;
2.7协助配合开展相关的日常内控工作。
3.财务咨询服务
3.1指派专人进行月度财务咨询服务,包括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执行;
3.2开展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是否符合要求;
3.3就以往审计、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按季度出具咨询报告;
3.4指导和协助甲方完成预决算报告、财务政府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比选人:成都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四、计划投资:20万元以内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资质,成立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及转包,与其他参加比选供应商(机构)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六、比选响应文件
1.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报价、项目方案、团队能力等;
2.提供承诺函;
3.提供资格要求中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人签字并将留存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保存;
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5.投标材料需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七、比选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9日
2.地点:成都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九、比选文件领取须知
供应商代表领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供应商自带 U 盘拷取比选文件(电子文档)。
十、响应文件递交须知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2时前。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注: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8-********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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