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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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2025-2026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2025-2026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交规发〔2022〕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牵头人)、石嘴山分中心、吴忠分中心、中卫分中心、固原分中心(成员),招标代理为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五个分中心2025-2026年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含房建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2 建设规模: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分中心2025年-2026年各类养护工程、管理服务设施的勘察设计服务。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分中心2025年-2026年各类养护工程、管理服务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主要内容 | |
第1标段: 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1.完成固原、中卫两个分中心各类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养护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编制,设计文件数字化,竣工交付工程的设计文件等其他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同时协助业主开展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的设计咨询等工作)。 2.完成石嘴山、银川、吴忠、中卫和固原分中心管养的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养护工程、一级公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等业主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养护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编制,设计文件数字化,竣工交付工程的设计文件等其他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同时协助业主开展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的设计咨询等工作)。 |
第2标段: 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完成银川、吴忠、石嘴山三个分中心二级及以下公路养护工程(不含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养护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编制,设计文件数字化,竣工交付工程的设计文件等其他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同时协助业主开展养护工程项目库建设及相关工作的设计咨询等工作)。 |
第3标段: 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 | 1.完成银川、吴忠、石嘴山分中心管理服务设施(包括管理中心、管理站(所)、养护工区、道班房、服务区和停车区(点)用房及设备,以及场区、停车场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建筑工程测绘、现场踏勘、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效果图等其他后续技术服务)。 2.工作主要内容还包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用地预审报告、勘测定界、1:2000地形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规划选址等编制工作,并协助业主开展报批及提级论证工作。 |
第4标段: 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 | 1.完成中卫、固原分中心管理服务设施(包括管理中心、管理站(所)、养护工区、道班房、服务区和停车区(点)用房及设备,以及场区、停车场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建筑工程测绘、现场踏勘、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效果图等其他后续技术服务)。 2.工作主要内容还包括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用地预审报告、勘测定界、1:2000地形图、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规划选址等编制工作,并协助业主开展报批及提级论证工作。 |
2.4 服务周期:2025年至2026年。
2.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6 资格评审: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标段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第1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1. 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综合资质; 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 注: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第2标段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
第3、4标段 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联合)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设计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 |
企业 业绩 | 第1标段 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或养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第2标段 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或养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
第3、4标段 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 | 投标人提供以下两类业绩: 第一类: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 第二类: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建筑工程的勘察工作。 | |
企业 信誉 | 第1-4标段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满足以下条件: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具有自2021年8月29日以来无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8)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 人员 | 第1、2标段 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或养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职务。 |
第3、4标段 管理服务设施勘察设计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供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或者 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担任过1个建筑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
3.2 本次招标第1、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4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4标段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应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4个标段投标,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1个标。经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某一投标人在4个标段的推荐次序均为第一时,则推荐该投标人为第1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推荐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各标段推荐出不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951-*******。
5.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9月05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牵头人)、石嘴山分中心、吴忠分中心、中卫分中心、固原分中心(成员) | 招标代理: | |
地 址: | 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 地 址: |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629-2营业房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 | 李女士 | 联 系 人: | 王荣荣 |
电 话: | 电 话: | 0951-******* |
2024年8月29日
标签: 养护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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