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金秋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省金秋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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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金秋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2024-08-30 至 2024-09-06
撰写单位: 辽宁省金秋医院 撰写人: 辽宁省金秋医院
辽宁省金秋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金秋医院

项目名称:辽宁省金秋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立项背景: 医院影像科设备GE磁共振及血管机已投入临床使用并且出保,一旦设备发生故障导致停机,将会影响临床工作的开展。为保证设备得到及时的维修和维护,更好的保障临床科室开展检查及治疗工作,节约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依据临床需求及2024年度预算情况,经由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研究决议采购设备维保服务。 二、项目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辽宁省金秋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次项目需要采购大型影像设备维保服务,需要提供专业的维修服务,判断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故障诊断,针对故障及时更换设备整机匹配的零配件,对设备进行规律的预防性系统维护,指导临床科室使用,并把握设备质控。 (三)项目预算:120万元/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次采购维保设备包含GE影像磁共振设备及血管机设备,其整机均由制造厂家自主研发,具有多项专利保护技术,经过整机匹配性测试及注册。软硬件需要有极强的匹配性,与其他厂家生产配件之间互不兼容,无法随意替换配件。 2.只有经过原厂培训及通过考核的维修人员才可以上岗并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及资质。 3.涉及设备均为大型医疗影像设备,承担非常重要的临床检查及治疗工作,只有厂家能够提供直连设备主机的24小时全天候守护设备运行状态,提前预警减少设备相应的故障及宕机时间,为临床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 其核心部件经过匹配性测试,只有原制造厂商能够提供。对于设备的参数设置及调试校准仅有原厂工程师能够操作使其符合质控要求,使设备达到工作要求。 根据《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故拟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外高侨保税区意威路96号1幢

三、公示期限

2024-08-30 至2024-09-06(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汪海燕,高明杰,尹峥凯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后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辽宁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1_GE影像设备单一来源材料.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GE影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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