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兴东街道交警中队营房改造工程

通州区兴东街道交警中队营房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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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兴东街道交警中队营房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兴东街道交警中队营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街道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交警中队。

2.1.2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2.1.3 最高限价:人民币39.8042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详见合同要求。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如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必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9 月 12 日09时30分;

4.2 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为2%,质量为3%,农民工工资3%,廉政1%。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12 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6.3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网址:http://58.221.250.50:8090/BidOpening)。

8、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参加资格审查。

9.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1.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网上发布。

13.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用户注册网址:http://58.221.250.50:8090/TPBidder。“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的办理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4e69d046-a524-4102-9fc1-5c0f5b0e6dbd.html)。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1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 通州区兴东街道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7*****493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区新世纪大道1088号中实交易大楼九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51*****688

,南通市,南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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