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年船舶溢油防污染的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天津年船舶溢油防污染的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带来的溢油污染事故,保护海洋环境和水产资源,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依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需求,公司计划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天津LNG提供溢油应急设备物资及溢油事故应急服务等工作,以确保项目港口设施投用后安全顺利运行。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竞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1.2 授权:谈判代表需提供竞标人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 业绩要求:具备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溢油防污染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及发票。 *1.4资质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能力资质证明并且需在有效期内。 *1.5信誉要求: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有权拒绝其投标: (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截图,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书)。 (4)法人、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5)近三年提供的同类服务未被国家管网公司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6)(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等级划分)。投标人近五年内同类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意见,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最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提供承诺书)。 *1.6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2023年暂未取得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2023年资产负债率>100%,或2023年经营情况出现亏损的,投标将被拒绝。(事业单位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及报表数据真实性的书面承诺文件)。 *1.7其他要求:具有满足甲方需要的溢油应急资源,并根据甲方现场情况随时可以调用。(提供承诺书) *1.8最高限价:265,366.40元(含税)244,090.00元(不含税)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09-05 0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08-30 00:00:00至2024-09-05 0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09-13 09: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9-13 09: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天津LNG公司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杨剑
联系电话:137*****733
电子邮件:yangjian@pipechina.com.cn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船舶溢油防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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