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4年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4年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4年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税务服务/其他税务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10: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4:00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转803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女士,0594-*******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0591-************************转80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4年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4-DLGK-C0077-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4年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最高

限价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4年服务外包项目

1年

225万元

包括涉税辅助服务、综合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下载网址: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hixin04@126.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3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应当提供企业自律规范承诺书。承诺书模板可自行拟定,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当提供承诺函,承诺企业为自主经营管理,且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分包、转包、变相转包或以他人身份挂靠等情形。承诺书模板可自行拟定,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7.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        

联系方式:郑女士,0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0591-************************转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张博艺、黄金花

电 话:  0591-************************转8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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