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大气污染源综合监测及管控能力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哈密市大气污染源综合监测及管控能力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哈密市大气污染源综合监测及管控能力完善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0:3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17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莉
项目联系电话 0902-*******
采购单位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蒙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东河源底商三楼(光华大厦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02-*******

项目概况

哈密市大气污染源综合监测及管控能力完善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TZBCG(2024)-029

项目名称:哈密市大气污染源综合监测及管控能力完善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密市大气污染源综合监测及管控能力完善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网格化精准监测设备80套、企业用电监管设备500套、VOCs便携式检测设备2套、便携式VOCs气体泄漏检测仪2套、空气自动监测站1套、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监测1套、道路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14套,及软件平台1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相关内容承诺或者说明等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磋商。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3号

联系方式: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蒙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向阳东路东河源底商三楼(光华大厦对面)

联系方式:0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 话:0902-*******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源 监测 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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