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区新华25号楼拆除招标公告
建华区新华25号楼拆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P(G)2016-013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建华区新华25号楼拆除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建华区新华25号楼拆除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资金来源:财政
1.7计划投资:469,171.43元
1.8标段划分:无
1.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0计划完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工且清运干净,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2具备该项目施工资质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评定);
2.2.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营业执照上指定经营范围内包含拆除工程且具备承担施工任务的机械,欢迎具备本项目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2.2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国家注册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提供本人在该企业的养老证明,如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专业)、技术人员2人(初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和机械专业各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响应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原件;
2.3.1营业执照;
2.3.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
2.3.5安全生产许可证
2.3.6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2.3.7近二年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3.8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谈判文件);
2.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报名
3.1本项目采用取消报名的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谈判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9:00,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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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建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建宇 联系电话:139*****699
集中采购代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爱晖 曾冰 联系电话:****-*******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5日
标签: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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