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JSZC-******-NJYX-C2024-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YX-C2024-0027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万元(采购包1:40.******万元;采购包2: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60万元/年,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干货调料及牛奶等(40万元);二标段:蔬菜、肉类、水产、禽类、水果、米面油等(120万元)。
采购需求:
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本单位关于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采购包2
1.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招标办公室
方式:报名获取,本项目可通过邮箱报名,报名资料发至**********@qq.com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4-09-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7号会议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下浮幅度。投标下浮比例定义:以最新食品市场价单价(基准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anjing.gov.cn/”公布的上一周“南京市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周平均价格水平”为准,未公布的食材价格,如同期同品种结合溧水城西农贸市场售价,报采购人审核后的价格作为下周的基准价),结合投标人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浮动比例,而中标人所报的投标下浮比例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投标下浮比例为综合考虑所有品目后的唯一下浮费率。
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各供应商可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供应商仅可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评标方式为:对每个标段按照对应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分,如某供应商在2个标段得分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开标顺序定标,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先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下一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类推。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思雨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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