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教学培训综合楼维修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教学培训综合楼维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教学培训综合楼维修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21,800.00
最高限价(元):7,621,800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本项目维修面积7072㎡,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整体维修、给水、排水、暖通、强电、弱电及基础设施设备维修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详见附件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项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保证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按要求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未作规定的部分质保期为5年,自《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五)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地方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室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诗敏、马博